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乌海居民
2、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4、提交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现场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照相
3、申请人本人持申请出入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证件办理完毕后核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确认无误后到缴费窗口刷卡缴费;
4、取证
符合急事急办的可自行到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室领取。
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21号
咨询电话:0473-2052732
投诉电话:0473-2052796
节假日值班电话:1390473326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7:00
办理时限
受理的申请材料齐备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批签发工作(不含证件返回时间)。加急在申请材料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并制作证件。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